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流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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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顺序 |
个人准备材料 |
办理内容 |
审核部门
(单位) |
| 一 |
1.再就业优惠证(原件及复印件3份)。
2.户口本(原件及复印件3份)。
3.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3份)。
4.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及复印件3份)。 |
1.领取并填写办理贷款四项表格。
2.在《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》签署意见。 |
所在单位或社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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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 |
1.以上(即顺序一)准备材料。
2.经所在单位审核的《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》、《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》、《小额担保贷款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表》、《反担保人基本情况调查表》。
3.自有资金证明、个人财产清单、收入证明;法人单位反担保保证、财务报表;反担保抵押(质押)品清单和房产证复印件3份。 |
1.公示3天。
2.调查核实。
3.签署推荐意见。 |
企业
主管部门
或街道办事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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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 |
以上(即顺序一和顺序二)所备一切材料 |
核实、签署推荐意见。 |
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就业服务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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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 |
以上(即顺序三)所备一切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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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订《委托担保及反担保协议书》、《个人反担保书》、《保证合同》、《微利项目认定书》 |
担保机构(钦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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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 |
1.《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》1份。
2.《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》1份。
3.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再就业优惠证的原件的复印件1份。
4.申请人已成立劳动经济组织的,应提供营业执照和近期财务报表;合伙经营的,必须有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委托书。
5.贷款担保机构出具的《保证合同》1份。
6.自有资金证明。
7.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 |
收到申请材料后,15日内审查完毕给予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,符合条件的办理贷款手续。 |
市农业银行或市农村信用社 |